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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大水泥: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
鉅亨網新聞中心
一、本公司於10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421,000,760元,
銷除已發行股份42,100,076股,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
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9600號函申報生效,並奉經濟部104年9月1日經授商
字第104011850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,另本公司「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
劃」亦已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15日臺證上一字第
1040019131號函核准在案。
二、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4年10月30日(星期五)上市買賣,原舊股票
依規定已於104年10月16日起至104年10月29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,且自新股票
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,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
關事項公告如後:
1.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,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,計普通股421,000,760
股,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,共計新台幣4,210,007,600元。
2.本次減資股數:普通股42,100,076股,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,共計新台幣
421,000,760元。
3.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:總數為普通股378,900,684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
元,共計新台幣3,789,006,840元。
4.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。
5.減資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。
三、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4年10月30日(星期五)開始換發,換發新股手續如
苗栗公教貸款下:
1.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,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,故請尚未在證
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,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保管劃撥帳戶,以利辦理
換發作業。
2.已過戶舊股票換發:請股東持舊股票、原留印鑑章,俟新股換發日(104年10
月30日)後,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
續。
3.未過戶舊股票換發:須俟新股換發日(104年10月30日)後,請股東持舊股
票、轉讓過戶申請書、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、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
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股東印鑑卡、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
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。
4.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,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
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,不需辦理任何手續。
四、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4年10月30日,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
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,發放處理費由股
東自行負擔;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,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
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(地址: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
83號5樓,電話:02-6636-5566)領取。
五、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,特此公告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信大水泥-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-02131587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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